为保障裕能二期项目顺利推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政策规定,经审核,现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需迁移的坟墓予以公示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迁坟范围
裕能二期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坟墓(含无主坟、无碑坟)。
二、公示名单
经核查,下列坟墓符合迁坟条件,现予以公示(部分名单):
死者姓名:刘海堂、刘义芳
家属信息:孝子刘忠海、孝孙刘孝安等
其他说明:部分无碑坟因年代久远、信息不全,请相关权利人及时联系确认。
三、办理要求
1. 登记时限:请上述坟墓家属及无碑坟相关权利人,于2025年4月21日前携带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、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,到新湘路街道办事处工作组办理迁坟手续,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无主坟处理。
四、异议与监督
1.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,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工作组提出。
2. 社会各界可对迁坟工作全程监督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黄建忠
电话:15080771991
地址: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办事处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5日—2025年4月21日(共7日)
请相关权利人积极配合,逾期未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权益,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特此公告
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办事处
2025年4月14日
责编:王莉君
来源:湘乡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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